1. 隊員不可無故缺席,如有要事請假,必須事先以書面通知負責老師。如經常無故缺席,可被取消資格。
  2. 隊員必須準時出席訓練,不可無故遲到或早退。
  3. 隊員每次練習除携帶樂器外,必須帶備樂譜,以免防礙他人練習。
  4. 隊員必須聽從指揮和樂團助理的指示,遵守樂團規則。
  5. 練習期間要專心聆聽指揮講解有關歌曲的演繹,認真演奏歌曲。
  6. 隊員盡量於訓練前上洗手間,避免中途去廁所,影響訓練進行。
  7. 隊員必須遵守規則,切勿在場內追逐嬉戲,如不小心推倒他人樂器,導致不必要損失,便要作出賠償。
  8. 隊員於練習期間不可無故離開座位,以免影響他人。
  9. 訓練期間不可大聲談話,以免發出噪音,影響訓練進行。
  10. 各隊員必須互相尊重,遇上紛爭,可通知樂團助理,紀錄在案,再經負責老師衡量情況,嚴重者可交訓導處理。
  11. 訓練後必須協助收拾場地,每人必需把椅子放回原處,敲擊樂器推回牆角。
  12. 各隊員自備譜架,練習後將譜架摺疊好放進貼有姓名班別的譜架袋中,再放進指定地點。
  13. 各隊員不可帶紙包飲品進入練習場地,訓練期間只可飲用清水。
  14. 保持場地清潔,切勿亂拋垃圾。

*15.高團隊員必須出席所有分部練習,並通過試音方可參加演出,如經常缺席分部練習

*16.獲安排演出的高團隊員務必出席演出,如無故缺席演出,可被取消資格。